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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

  (四)“重患必停”,挂牌督办。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组织一次安全技术方面的评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部位要先停工停产或停止使用,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有效措施予以防范。要做到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公告公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情况。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制定各级举报奖励办法,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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