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煤矿正常生产和复产及停工停产整顿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产煤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督查检查组,省骨干煤炭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明电[2009]6号)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省政府安委会决定从省直有关部门、省骨干煤炭企业抽调人员,组成20个煤矿正常生产、复产和停工停产整顿督查检查组(见附件),于9月15日至2009年10月10日对全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产煤省辖市、省骨干煤炭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明电[2009]6号)要求,并将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传达到乡(镇)、各个矿井。
(二)各产煤省辖市、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煤矿分类排队,列出计划,并根据各县(市、区)矿井数量合理提供给各督查检查组,各地要抽调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配合省督查检查组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三)既要严格标准,又要细致工作,注重工作方法,规避过激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各级政府要给每个组安排2名公安干警、2名供电人员和4名救护队员配合各督查检查组的工作。各产煤省辖市,县(市、区)要对各督查检查组驻地实行24小时保卫。
(四)各督查检查组要严明纪律、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对照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内容严格督查,凡在督查检查工作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五)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30,请各市联系人到总工会大厦2楼报告厅集中,安排的车辆统一到省总工会大厦集中。郑州市负责6个工作组42人、洛阳市负责2个工作组14人、平顶山市负责5个工作组35人、安阳市负责1个工作组7人、鹤壁市负责1个工作组7人、许昌市负责2个工作组14人、三门峡市负责2个工作组14人、济源市负责1个工作组7人的督查检查接送。
(六)在督查检查期间,督查检查组的食宿、交通等由所在地政府解决。各督查检查组成员要恪尽职守、协调配合、廉洁自律,并带齐个人物品,做好1个月时间的督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