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目标考评及2010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96号)要求,决定对各省辖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评分标准及等次认定
详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安委〔2009〕13号)。
二、考核重点
1.各省辖市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2.各省辖市政府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三项建设”情况;有尾矿库治理任务的省辖市尾矿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职业危害调查摸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落实情况 ;小煤矿复工复产、停产整顿等重点工作情况。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及责任追究情况。
4.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所辖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完成情况。
三、年度考核时限及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考核时间为2009年12月24日至30日。
四、考核分组
第一组:负责考核濮阳市、安阳市、鹤壁市
组 长:李永新(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李震寰(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煤监办副主任)
谢一兵(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综合协调处副处长)
王广庆(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烟花管理处副处长
手机号:15903680368)
第二组:负责考核开封市、商丘市、周口市
组 长:莫建勇(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