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场所、设施满足工作要求。
4.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年”活动,特别是在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行动中,取得显著成效。
5.有完善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或演练,建立起上下关联、相互协作的应急救援体系。
6.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达到控制指标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的评选条件
1.依法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逐级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监管区域内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3.执法为民,在安全监管执法中,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工作中探索、勇于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成绩突出。出色完成上级机关安排部署的任务。
4.机构完善,制度健全,重视基层基础工作,专项整治有力,全面落实并实现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5.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迟报、瞒报现象。
6.加强行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热情为基层和企业服务。
(三)企业的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齐全,并严格执行。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积极主动地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积极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和安全管理手段,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高。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5.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6.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迟报、瞒报现象。
(四)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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