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郑建办〔2009〕12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郑建文〔2009〕35号)文件精神,依据《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郑建文〔2009〕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由委设计、质检等相关单位对各县(市)、上街区进行专项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以《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郑建文〔2009〕34号)为准。
二、检查时间
拟于2009年11月底、12月上旬进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对这次检查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二)各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将2009年度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总结及各种相关图片、影视资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 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至市节能墙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