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考核的通知
(郑建办〔2009〕14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检测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改革,做好检测机构动态考核管理,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分户验收的质量监督和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考核评议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关检测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和工程质量抽查,同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 “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考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建设情况;
2、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覆盖率;
3、开展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分户验收专项活动情况;
4、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管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图审查、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建筑节能、分户验收等;
5、检测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检测环境、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及人员考核和建筑节能检测情况。
二、考核及检查程序
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考核
(1)听取单位机构建设和“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建设情况的汇报;
(2)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内业管理资料;
(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厅下发的(豫建建〔2009〕82号)文件要求和考核标准,对“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进行考核。
2、工程质量抽查
随机抽取在建节能工程和2009年1月1日后完成的分户验收竣工工程各一项。
在建工程检查结果:符合标准、基本符合标准和不符合标准。竣工工程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3、考核及检查情况反馈
三、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从2009年12月1日开始,12月1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见附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建委成立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综合考评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