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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
  为加强对煤炭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和监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山东省实施煤炭法办法》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5号)、《关于认真贯彻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严格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100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内容
  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煤炭经营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计量和质检人员上岗资格证等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煤炭经营资格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是否依法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
  3、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经营规模;
  4、经营煤炭的种类、质量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5、有无伪造、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煤炭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6、有无《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的非法经营行为;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009年新颁证的煤炭经营企业,经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统一培训合格后,一并予以年检。
  二、严格审查煤炭经营企业提交的有关材料
  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检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自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A4);
  4、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及复印件(A4),税务部门认证相符的购煤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或购煤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无误后,原件返还经营企业,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留存);
  5、企业上级管理部门对本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及经营情况的证明材料;
  6、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书或有效的租赁、联营场地合同证明书;
  7、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书;
  8、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质检验设施合格证明书;
  9、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10 、属于委托质检、计量的,提供委托质检、计量单位的合格证明书。
  三、严格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规模退出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煤炭经营企业“十一五”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451号)规定要求,为优化我省煤炭经营企业结构,提高我省煤炭经营企业整体质量,在年检中,按分类管理的原则,设置年检最低经营规模标准。
  1、省属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10万吨;
  2、煤炭主产区和主要煤炭消费区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6万吨、煤炭经营零售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2万吨,
  3、非煤炭主产区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4万吨、煤炭经营零售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1万吨;
  4、非煤炭产区和煤炭消费较少的地区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3万吨、煤炭经营零售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1万吨。
  凡连续两年达不到最低经营规模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注销其煤炭经营资格,令其退出;其中一年达不到最低经营规模的,限期整改。
  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标准,按照本通知规定具体确定本区域煤炭经营企业最低经营规模,报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审查备案。
  四、严格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标准
  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度检查合格的,在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在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整改不合格的,予以注销;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予以注销。其中:
  1、经年度检查符合《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第一条七项内容符合规定要求的为合格;
  2、经年度检查有下列行为的,为基本合格,要限期整改:
  煤炭经营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计量和质检人员上岗资格证等不齐全的;
  煤炭经营资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
  经营煤炭的种类、质量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
  3、经年度检查有下列行为的,为不合格,应予以注销:
  无合法、有效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计量和质检人员上岗资格证等;
  未达到规定的经营规模的;
  有伪造、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煤炭经营许可证行为的;
  有《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的非法经营行为的。
  4、凡不按期参加年度检查的,一律按不通过年检予以注销。
  对年检不合格予以注销的及不参加年检的煤炭经营企业,收回《煤炭经营资格证》,通知省工商局取消其煤炭经营项目。
  五、严格执行总量宏观控制标准
  按总量平衡适度减少的原则,目前,我省煤炭经营企业户数已经超出国家规定,将根据各市淘汰、退出的数量适度安排煤炭经营企业增量指标,其中,60%下达由各市调节使用,40%由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控使用;凡没有淘汰和退出煤炭经营企业的市地,原则上一律不再安排增量指标。
  今后,新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实行集中申报、集中审批制,每年审批一次。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每年年度检查结束后,根据淘汰和退出煤炭经营企业的数量,于5月组织申报,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于5月下旬组织审查批复;特殊情况经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领导小组同意,年度可增加一次审批。
  六、严格年度检查时间和程序
  煤炭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实行企业自查、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初检、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审查核准。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完成初检后,要以正式文件向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报告年检工作情况,提出对所属煤炭经营企业的年度检查意见,填制《煤炭经营企业年检汇总表》,报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审查核准;
  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每年1月1日开始,3月20日结束。其中,1月15日前为煤炭经营企业自检时间;1月16日至2月15日,为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初检时间;2月16日至3月16日,为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复核抽检时间。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负责省属煤炭经营企业年检工作,每年1月16日至2月16日组织检查与审核。
  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市初检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将对各市20%左右的煤炭经营企业进行抽检,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将抽检企业的全部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复核,凡抽检合格率不足85%的,将责成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抓紧本市煤炭经营工作的整改。
  七、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检查工作的领导
  煤炭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是规范和加强煤炭经营市监管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标准,认真组织,确保年检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年检任务。
  为加强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年检结束后,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将在《山东煤炭网》上公布年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予以注销的煤炭经营企业名单。

  附件:1、山东省煤炭经营资格年度检查表
  2、煤炭经营企业年检汇总表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山东省煤炭经营资格年度检查表

  年  月  日

 

 

 

 

 

    

煤炭经营

 

企业名称(盖章)

 

 

 

 

 

资格证书 编号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类型

 

 

 

邮政编码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注册资金(万元)

 

   从业人数

 

 

 

 

 

 

 

 

本年度购进煤炭总量(万吨)

 

 

 

  本年度销售煤炭总量(万吨)

 

 

煤炭经营管理年检情况

 

 

 

 

 

 

 

 县(区)审查部门意见

 

 

  市审查部门意见   

 

省审批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查部门留档一份,市审查部门留档一份,省审查部门留档一份,企业留一份。
  市审查部门人员签字:      县(区)审查部门人员签字:       企业办事人员签字:

  附件二:
  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证年检汇总表

  年     月    日

  市
序号企业名称煤炭经营资格证编号企业地址法人代表经营方式注册资本(万元)联系电话年经营量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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