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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林业[2009]35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苏发[2008]13号),切实做好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扎实推进绿色江苏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统计制度方法做好科学发展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40号)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苏发改综合办[2008]1888号)精神,我局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林木覆盖率评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打造绿色江苏、加快生态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林木覆盖率是江苏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5大类28项47个指标之一,开展林木覆盖率评价考核对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实现江苏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林木覆盖率评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确保林木覆盖率监测数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质量

  为全面加强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我局决定成立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考核领导小组,由夏春胜局长任组长,卢兆庆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及各市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具体负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林木覆盖率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监测专项经费。要落实监测工作负责人和承办人,抽调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的技术干部,专门负责林木覆盖率监测的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数据采集和审核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统一资料来源、计算方法、评价方法和填报要求,对监测数据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各项指标数据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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