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大工程现场节能施工及节能检测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未实施的单位进行处理。加强对节能检测资料的抽查,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和监督档案应包含节能质量检测的内容。
  八、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检测机构监管,杜绝虚假报告的产生。加大检测机构及人员的能力考核工作,提高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

  附件:1.郑州市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名录
  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复验计划表
  3.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设备的复验项目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项目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郑州市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名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1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

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4号

0371-63943958

2

郑州广源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向东路北

0371-67881656

3

河南省基本建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十号

0371-66782301

4

河南建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郑州市红旗路34号

0371-63936772

5

河南豫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郑州市兴隆铺路2号

0371-63739592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