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2年时间,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 年以来市建委承担的政府立项或财政投资的全部项目,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进行排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处典型案例,提出治理对策,完善政策法规。
三、治理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查处典型案例与完善法规制度相结合的方法,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自查阶段(2009 年12月至2010年1月)
认真进行自查,找准突出问题。重点排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许可、工程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和各类建筑活动中介机构、建筑构配件等建设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项检查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
2010年1月份,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将牵头会同多个局委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建委承担的政府立项或财政投资的全部建设项目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法违规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三)整改阶段(2010年4月至12月)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深刻分析原因,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及时纠正问题,并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四)完善法规制度阶段(2011年1月至6月)
2011 年上半年,全面清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等领域的法规制度,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组织修订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五)巩固深化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
对前期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存在
的问题,研究提出巩固、深化前期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
果的思路、措施;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新时期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