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家畜违禁药物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南昌市2009年冬季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质监部门:督促肉制品加工企业健全肉品采购登记备案制度,使用肉品必须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卫生部门:督促餐饮行业健全用肉登记制度,采购定点屠宰厂屠宰并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上市凭证的肉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药品生产企业非法生产和药品经营企业违规销售盐酸克伦特罗(即瘦肉精)的行为。

  (二)加大抽检力度

  养殖环节:重点是年出栏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由各县(区)农业(畜牧)部门负责,抽检养殖场(户)比例不得少于10%,并及时报送抽检详细资料,包括抽样时间、被抽检的养殖场名称、负责人姓名、抽样数量及检测结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样检测组将随机抽检一定比例的养殖场(户)。

  交易环节:重点是南昌佛塔生猪交易批发市场,青山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南昌佛塔生猪交易批发市场设立或者委托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生猪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市冬季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执法组定期对批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屠宰环节:所有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点)每日由本级农业(畜牧)部门按屠宰量的3%宰前抽检生猪尿样,对检出瘦肉精阳性生猪及同群生猪向屠宰厂(点)开具停宰通知书,禁止问题生猪上线屠宰。本级商贸部门负责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检测室的创建和日常监管工作,严格做到有问题生猪实行停宰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市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执法组定期对各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进行监督检查。

  市场环节:市工商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及超市肉品的抽检,各县(区)工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集贸市场及超市肉品的抽检。

  餐饮环节:市县(区)卫生部门按照“谁发证、谁监督”的原则,负责对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肉品的抽检。

  (三)加大处罚力度

  对所有案件都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到位,并将使用、销售、屠宰含有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生猪的养殖户、屠宰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向社会公布,养殖户三年之内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扶持项目。

  农业(畜牧)部门:对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查到的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处罚难于到位的案件及时组织公安及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