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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09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09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浙教办职成〔2009〕125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人事劳动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一轮“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2008-2010)”的通知》精神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于2009年12月中旬联合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工种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为省级二类技能大赛。大赛分车工、维修电工、数控程序员、计算机维修工、动画绘制员5个职业工种比赛,其中车工、维修电工、数控程序员比赛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计算机维修工、动画绘制员比赛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二、比赛时间
  本次大赛定于2009年12月中旬举行,各职业工种的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各市应于11月20日前通过层层选拔,完成参赛选手的遴选和组队工作。
  三、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将以各职业工种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为基础,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实际,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内容。各职业工种比赛均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践操作成绩占70%。各职业工种比赛的技术要求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zjedu.gov.cn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zjosta.org.cn上公布,不再另行下文,请各地各学校及时查阅并下载。
  四、参赛资格
  本次大赛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专任教师,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为使更多的专业课教师有机会参加省级技能大赛,已经获得“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不再参加本次大赛。各地在遴选和组队时应对选手的参赛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五、组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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