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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保证其优先就业。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山东省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 2010年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山东省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班级

 

学校

 

专业

 

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

 

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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