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保证其优先就业。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山东省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 2010年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山东省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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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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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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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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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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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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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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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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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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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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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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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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