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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豫人社〔2009〕508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2010年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活动总体安排
  (一)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以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三个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组织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
  (二)2010年我厅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组织“2010·春季就业援助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等5个全省性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地在统一时间内,按要求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
  (三)各地在组织参加全省性专项活动的同时,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增加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满足当地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
  二、全省统一活动安排
  (一)开展“2010·春季就业援助行动”。一季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本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残联,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落实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和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
  (二)开展“春风行动”。2月下旬至4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本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工会、妇联等团体,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与妇联基层组织和其他服务机构,共同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和维权支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员尽早落实就业岗位。
  (三)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5月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工商联组织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民营企业,通过专场招聘会、企业送岗位进院校等形式,为民营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和其他求职人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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