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填报2009年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
(豫农人〔2009〕65号)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农业(林)局,厅属各单位,省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填报2009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农办人〔2009〕60号)要求,现将2009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表式印发你们,请按填报说明和要求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填报、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市)农业局负责所辖(市、县、乡)系统内国有单位的填报工作,并负责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其它农业行业单位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二、各统计汇总单位须用汇总软件生成统计上报盘(cll格式)和纸质打印报表一份(A4纸)。同时,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本地、本单位统计年报工作和统计结果的基础上,形成高质量的综合分析材料。
三、各统计汇总单位须于2010年2月28日前将汇总数据(cll格式)和综合分析材料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送至nytrsc@126.com,并将纸质报表和综合分析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到省农业厅人事处1132房间。报送情况将作为评比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参考依据。汇审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为避免重复统计,职能涵括农业2个以上行业的基层填报单位,原则上其数据由上级主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主要业务主管部门难以明确的,由上级农业综合主管部门负责统计。
五、2009年的统计年报表式和汇总软件不变。统计汇总软件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下载。统计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与省农业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0371-65918810,传真:65918619 邮政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11楼1132房间)。
附件: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表式(略)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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