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政策引导
1.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标准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实施标准化战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基地)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社会服务标准化工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予以经费扶持,确保科技奖励政策得到落实。
2.发改委、经委、建设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对开发、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依法进行立项、验收的标准化审查;科技部门要将标准创新列入科技项目计划,将本市制定、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先进的企业标准纳入科技进步奖评审范围,在创新技术和科研成果鉴定时,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人事部门要与质监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建立标准化专家人才库,在组织职称评定时,要将制(修)订标准作为科研成果对待;农业、林业、畜牧、水利部门要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基地建设,制定农业地方标准,培训农业标准化人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旅游、商务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围绕我市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景点,在游、购、娱、吃、住、行、安全、环境等方面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工业、文化、商务、环保、卫生、安全和社会公共服务等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积极组织好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
(三)实施目标考核
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市政府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县(市、区)、各部门实施方案,并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政府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进度快、效果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不重视、实施进度缓慢、工作无起色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监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队伍建设
标准化人才队伍是标准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要积极构建以质监、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为骨干的标准化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要积极推进标准化继续教育工程,逐步建立我市标准化专业人才库,并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努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标准化专家,促进全市标准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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