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无锡长广溪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
(苏林业[2009]69号)
无锡市农林局:
你局《关于申请无锡长广溪湿地公园为省级湿地公园的报告》(锡农林发[2009]238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要求和《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无锡长广溪省级湿地公园,该湿地公园北至五里湖,南至太湖,包括长广溪及其滨岸规划区域,规划面积1000公顷。原则同意《无锡长广溪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方案。
二、请滨湖区人民政府按照批复的《无锡长广溪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方案,对湿地公园的位置、面积和界限尽快予以公告,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湿地公园界线的划定和界牌、标牌的设置。
三、你局要根据《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该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指导。湿地公园建设要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湿地公园建设与利益相关者、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