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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度的通知

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度的通知
(苏林改[2009]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8月份开始,全省全面推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此,今年8月,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苏林改办[2009]7号),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今年8月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改革步伐。绝大多数试点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改革进程,大多数市、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业务培训和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但仍有少数地方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推进速度缓慢、工作进展不快等现象。
  为确保如期实现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确定的10个林改试点县(市、区)年底前要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全省到2010年底要全面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的总体目标,各地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快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试点县(市、区)要按照《江苏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林改办[2009]1号)的进度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为总结验收做好准备。其他各市、县(市、区)要按照苏林改办[2009]7号文件的进度要求,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改革方案制定工作。各市在抓紧制定本地区改革方案的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改革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并将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改革方案汇总,于12月8日前报送省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前组织检查,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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