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确保“春运”安全。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春运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实施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类运输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同时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运输工具的检测检验,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杜绝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各类客运场站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进站上车。
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节日前要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学校、网吧、地下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层层建立、严格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实用的应急预案。
同时,要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尤其要禁止有居民区内存储大量烟花爆竹。严格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做好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设备的检修、检测,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要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险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公路、铁路、民航、电力、通讯等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理。要组织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处置事故灾害能力。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宣传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普及群众性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节日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保证有1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各类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保证各类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态。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