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黑安传真〔2009〕第12号)
各市(地)政府(行署)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龙煤控股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0年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阶段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市(地)政府(行署)、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研判形势,查找问题,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事故预防措施。要把推动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做为关键问题来抓,督促其严格执行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分兵把口、各负其责。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强以煤矿、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监管
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排查煤矿、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要及时整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对元旦前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列入市(地)政府(行署)挂牌督办,并在当地媒体公告。
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在2009年12月底以前,按关闭标准完成小煤矿关闭工作。要加强煤矿瓦斯抽放、监控,落实“一通三防”要求,防范瓦斯事故发生。要严防冬季用煤高峰突击生产,严厉查处煤矿“三超”以及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行为。龙煤集团等国有煤矿要严格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压产、缩面、减员要求,全面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