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临汾市“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
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从2009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强化各项火灾防范措施,全面加强部队管理,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努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60周年国庆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白建荣 副市长
副组长:
闫建国 副秘书长
李光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明兰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
畅新民 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刘宝林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陈文章 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齐龙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宝金 市建设局副局长
乾明宝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森武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明水 市安监局副局长
曹银民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李吉荣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甲荣 市文物局纪检组长
王江海 市地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建中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集中行动的实施,并及时收集、整理、反馈集中行动工作动态。
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检查指导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消防部队警力、装备的调度和抢险救援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组织协调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国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