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庆、中秋节期间群众消费量大的月饼等节日应时食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加强领导。大检查工作要与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全面推进落实《临汾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工作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制订具体行动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检查活动的领导力度,统一部署,合理安排,避免遗漏,强化相关部门监管,切实抓好“两节”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二)落实责任,增强部门配合协作。各部门要注重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对“两节”期间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对因责任未落实造成事故的,要按照《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检测预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以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加强对重点食品、可疑食品的抽样检测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可能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临汾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有关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加强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针对节日食品特点,结合贯彻落实国家食品法律法规,创新宣传模式,拓宽宣传渠道,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提醒群众注意节日饮食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五)加强督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督查,及时解决行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国庆节前,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情况。各部门要围绕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