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健全居民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地方储备体系,适度增加品种、扩大规模,调高管理费用补贴。健全地方粮油储备体系,优化地方储备粮油的品种结构,适时增加成品粮油的储备,提高调节能力。加快自治区级和地(市)级储备仓库和储备冷库建设。设立“西藏自治区市场风险应急资金”。建立石油液化气地方储备和市场应急机制,不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重特大自然灾害的能力,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支持企业加强储备冷库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
(九)切实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和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测,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增强调控的预见性。建立完善应急商品数据库和区、地(市)、县三级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加强应急网点建设,健全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进出口调剂等机制,增强应急保供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发挥政策优势,促进流通企业发展
(十)培育和发展重点流通企业集团。积极落实促进流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集中资金和资源,选择重点流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鼓励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尽快形成若干家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和引导流通企业加快创立自主品牌,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
(十一)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扶持和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根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运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公示系统,畅通银企信息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发展。
(十二)执行列入国家鼓励类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发展新型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
(十三)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推动特色商业街建设,扶持“老字号”的创新发展。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