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88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自治区政府领导分工及自治区各部门领导成员变动的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涉及劳动保障业务工作临时机构组成单位和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郝 鹏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召 集 人:孟 扬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姚 瑞 峰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厅长
陈 锦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成 员:晋美多吉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
多吉才旺 自治区教育厅巡视员
李 光 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余 和 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范 光 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候 长 军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刘 同 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涂 汉 平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祁 维 国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代 欣 言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曲尼杨培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代 永 涛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