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9〕23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09年12月7日晚,湖南省湘乡市私立学校育才中学学生在上完晚自习下楼过程中发生拥挤踩踏,造成8名学生当场死亡,26名学生受伤。这起惨痛事件教训十分深刻。对于拥挤踩踏事故,我省个别地方和学校仍有侥幸心理,安全意识依然淡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责任不够落实,措施不够到位,学校安全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和隐患。特别是临近年终和期末,学校工作繁忙,各类事故隐患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此,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强调如下:
一、吸取教训,坚决防范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这起事故通报到所有的学校和全体学生,并开展一次专题教育,使每所中小学校和每个学生从这次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二要坚持演练。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晨会、课间操、体育课等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学生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三要强化管理。结合“校安工程”,按相关标准改造好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楼梯栏杆该加固的要加固,尤其是学生通道和楼梯的设置要与学生的数量配套,对一些学校教学楼中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要采取分班下课、有序错峰等方式,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巡查,组织有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二、立即行动,专门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在近期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逐一对学校楼道、楼梯间设施设备进行专门检查,逐一对食堂、厕所、宿舍等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重点排查,逐一对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
三、落实责任,重点做好学生接送车安全和冬季防火工作。当前临近元旦和期末,各地各校要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对照年初签订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重点防范学生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方面要重点强化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密切关注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利用“放学前一分钟教育”、校门口安全提示牌等,做好学生乘车、骑车和行路安全教育;要经常提醒教育接送车驾驶员注意行驶安全,让每位学生都能高兴上学、安全回家、健康成长。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结合当前全省正在开展的“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针对学生年龄特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全面检查校园消防设施,杜绝学生违规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行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彻底清理校园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等,彻底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