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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中水四川公司岷江航电老木孔和犍为枢纽工程上网电价的承诺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中水四川公司岷江航电老木孔和犍为枢纽工程上网电价的承诺函
(2009年12月23日 川价函〔2009〕283号)


中水四川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按经营期上网电价核定原则单独核定岷江航电老木孔和犍为枢纽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川开计发〔2009〕448号)收悉。

  老木孔(装机容量32万千瓦)和犍为梯级(装机容量36万千瓦)航电枢纽工程位于岷江乐山至宜宾段。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岷江(乐山-宜宾段)航电规划报告>的批复》(川府函〔2009〕67号)、《四川省发改委印发<岷江下游(乐山段)航电工程项目法人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09〕392号)、《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同意岷江下游老木孔和犍为航电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川发改能源函〔2009〕504号),为了促进岷江航电工程建设,我局原则同意老木孔和犍为航电枢纽工程建成后,按照国家制定的水电定价机制,考虑航电枢纽工程投资、环保等实际情况,向国家发改委提出核定其上网电价的建议。具体标准待电站投产后,按价格管理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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