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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希望各校高度重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切实做好建设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建设任务,并以此为契机,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推进学校实验教学资源整合和实验教学改革,保证各项投入,确保建设成效。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校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含纸质与电子材料)至我厅高教处:
  1.《浙江省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任务书》(附件2)一式2份。
  2.《浙江省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1份。
  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高等教育”栏目中下载。联系人:鲍铁虎,电话:0571-88008979,电子邮箱:baotiehu@163.com。

  附件:
  1. 2009年浙江省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浙江省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任务书(略)
  3. 浙江省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推荐情况汇总表(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2009年浙江省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建设点数

1

浙江大学

13

2

中国美术学院

3

3

浙江工业大学

6

4

浙江师范大学

5

5

宁波大学

4

6

浙江理工大学

5

7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5

8

浙江工商大学

4

9

中国计量学院

3

10

浙江中医药大学

3

11

浙江海洋学院

2

12

浙江林学院

2

13

温州医学院

4

14

浙江财经学院

2

15

浙江科技学院

2

16

浙江传媒学院

2

17

嘉兴学院

3

18

杭州师范大学

3

19

温州大学

3

20

绍兴文理学院

2

21

湖州师范学院

2

22

台州学院

2

23

浙江万里学院

3

24

丽水学院

2

25

宁波工程学院

2

26

浙江树人学院

2

27

浙江警察学院

1

28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1

29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1

总计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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