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09〕366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苏国土资发〔2001〕189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9年度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按照《
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申报。申报项目为2008年12月31日前验收合格的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项目(其中:土地开发项目面积1000亩以上;土地复垦项目面积300亩以上;土地整理项目面积3000亩以上;滩涂开发项目面积5000亩以上)。
二、项目申报的要求
1、项目申报书是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的主要申报材料之一,要重点反映项目成果的科技创新和绩效评价内容,文字简明扼要。项目申报书在网上填报和传送(省厅网址:www.jsmlr.gov.cn,办事大厅栏目,联系人:丁亮,025-86599716)。
2、项目主要完成人须本人签名。
3、申报书打印一式两份(一份为原件),附件材料按照(苏国土资发〔2001〕189号)要求办理;项目申报材料规范齐全,装订成册,(装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及验收日期,推荐单位)。
4、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对本辖区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推荐意见须填写推荐理由及等级,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1月底前报送省厅科技处。
联系人:张轩林、戴静芬,电话:025-86599739
附件:
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奖励实施意见(试行)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第一条 为提高土地整治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和科技人员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以及部、省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等有关奖励条例,结合我省土地整治工作实际,决定设立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并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