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经济公正、公平竞争,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稳步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好转的重要举措。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并把学习领会四中全会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全省建设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改进方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并举,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提高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全省建设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手段创新教育形式,促其树立法纪观念;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积极营造坚持原则为公、秉公执法为民、违法乱纪必惩的良好氛围;加强道德规范的有效制约,提高自律意识;明确以教育为先导、制度监督为后盾,不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走向深入。
(二)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责任,并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责任制分解,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研究建立权责利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防止个人滥用权力,通过建立建设系统各单位的有效问责机制,督促各分管部门主动抓好落实,对没有落实部署要求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继续保持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环节,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是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效手段。建设系统要加大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要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工程立项、资金、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等工程领域的案件,始终保证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力,让全省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和服务更深入,让广大群众更满意。
(四)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建设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了解商业贿赂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深入分析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拓展对应策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和内控机制,重点加强对资格(质)审批 、行政执法、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管。要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办案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督查办法,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与协作,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重大问题协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坚决查处工程拆迁、承发包管理、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始终保持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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