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
(冀教学[2009]2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事局,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9]47号)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处室职责调整方案》(冀教会纪[2009]第3期)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归口河北省教育厅负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确保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平稳过渡
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我厅将指导高校做好有关衔接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
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在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辅导;大学生创业教育;就业指导人员与职业指导课程师资培训;毕业生就业信息与网络服务;校园招聘活动管理与指导;就业形势和政策宣传;毕业生思想教育与择业指导;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就业建议方案审定;择业期内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毕业生签约率与初次就业率汇总统计;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评估检查等。
二、创新机制,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为方便学校和毕业生,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成本,我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手续办理自2006年起开始通过网络办公平台进行,截止目前,系统运行良好。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为毕业生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归口管理后,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使用网络办公平台办理,我厅将对全省高校就业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请各高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加强人员配备,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支持
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同时配备专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场所,保障网络运行的通畅。建议学校网络配置为网通专线,500M以上带宽接入;电脑要求:CPU主频2.0GHz以上,内存2G以上;软件系统采用Windows XP,SQL Server 2005正版软件,同时做好数据的备份。相关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及培训工作另行发文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