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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冀教明电[2009]5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近几年,我省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十分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围绕建设安全校舍、改造危房做了大量工作,消除了多数校舍安全隐患。但是,目前我省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和民办学校依然存在使用危房情况,校舍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掌握全省学校危房状况,切实做好校舍安全工作,严防校舍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校舍安全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排查范围

  11月28日至12月15日,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舍建筑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1、C级、D级校舍危房建筑。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详细掌握辖区内学校C、D危房涉及的学校及数量、现有的间数及面积、使用情况(是否使用);各高校、厅属中专学校掌握危房间数、面积以及使用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校舍安全是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的大事。11中旬我省雪灾中,发生学校校舍倒塌学生伤亡事故,教训极为惨痛。我省学校尤其是部分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较差,安全隐患较多,进行校舍安全排查,加强改造和监管,对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意义重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部署,主管领导亲自抓,认真开展排查,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全面排查

  在各级各类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危房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同志,还可聘请当地建设部门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深入每所学校每间房屋包括教室、食堂、宿舍进行查勘,通过认真检查校舍建设档案(包括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施工许可证、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及施工日志等工程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对校舍安全状况进行彻底检查,对查出的C、D级危房要建立档案并填写排查情况表(附后),逐级上报至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见附表)报教育厅。厅直属高校、直属中专学校将校舍安全隐患情况建档并上报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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