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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9事故与应急(100)

9.1事故报告

15

1.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本项6分。

未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和未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内部报告程序和外部报告程序),一项内容不符合扣2分。

查事故报告制度、事故记录台帐等。

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本项5分。

① 查事故报告制度,未做出规定,扣5分

② 查事故台帐或记录,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扣2分。

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查制度,查记录。

重点关注报告的时间、及报告的部门。

3.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本项4分。

① 查事故报告制度,未做出规定,扣4分。

② 查事故档案或记录,未按规定及时补报扣2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制度,查记录。

9.2

抢险与救护

20

1.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本项10分。

查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事故处理记录,每项不符合扣2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相关资料。

2. 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应设警戒线。

本项5分。

查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事故处理记录,未按规定设警戒线扣5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现场。

3.企业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亡人员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本项5分。

查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事故处理记录,未按规定执行扣5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现场、查记录。

9.3事故调查和处理

20

1.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本项5分。

查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事故处理记录,询问事故调查过程,每项不符合扣5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相关资料。

2.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本项5分。

查委托书和调查报告,每项不符合扣5分。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相关资料。

3.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

3)管理措施。

本项5分。

查整改报告,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资料,查现场。

4.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本项5分。

无档案和管理台帐,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档案和台帐。

9.4

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10

1.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车间级管理。

本项4分。

① 未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扣4分;

② 未实行分级管理,扣2分。

查文件资料。

2.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本项3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扣3分。

查文件,查现场。

厂级应建立应急处置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车间应建立应急小组。

3.企业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

本项3分。

查相关文件,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相关文件。

9.5

应急救援器材

15

1.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本项5分。

①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扣5分;

②现场查看应急救援器材完好性,一处保存不完好,扣2分。

查现场。

包括:抢险抢修器材;个体防护用品;通讯联络器材;照明,交通运输工具。

2.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本项5分。

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

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人员要熟悉掌握。

3.企业应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本项5分。

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现场、查记录。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9.5.3”。

*9.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20

1.企业宜按照AQ/T 9002,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项5分。

未制定预案扣5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查应急救援预案。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9.6.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9.6.1”

2.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本项10分。

查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每项不符合扣3分。

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扣20分。

查相关记录。

每年至少一次厂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一次车间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3.企业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本项3分。

查相关规定和评审记录,未规定定期评审的要求和未进行定期评审扣3分。

查相关规定和记录。

4.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本项2分。

查备案回执和相关通报文件,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备案回执和相关资料。

有关部门通常指公安(消防、治安)、环保、交通、卫生、质监;协作单位通常指医疗救护、相邻单位、社区、同类企业的应急队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燃烧、爆炸、中毒、污染等)到相关部门备案或通报。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10 检查与自评(100)

10.1安全检查

25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本项10分。

① 无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扣10分。

② 未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发现一项扣2分。

查文件,资料。

2.企业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本项10分。

① 安全检查应有计划,明确目的、内容和要求。无计划扣5分,每缺一项扣1分。

② 无检查表每种扣5分。安全检查表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查相关资料和记录。

3.企业各种安全检查表应作为企业有效文件,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

本项5分。

① 安全检查表应以文件下发。无文件扣5分。

② 安全检查表应有修订记录。无记录扣1分。

查相关文件、资料。

10.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30

1. 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与责任制挂钩。

本项10分。

①未按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每发现一起扣1分。

②未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扣5分。

③未与责任制挂钩,扣5分。

查检查计划和记录。

2. 企业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满足:

1)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本项20分。

五种检查每种4分。

① 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② 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③ 频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④ 检查流于形式的,扣1分。

查相关资料。

10.3整改

20

1.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本项15分。

① 未进行原因分析扣5分。

② 未制定整改措施并“两落实”的,扣5分。

③ 未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的,扣5分。

查相关记录。

2. 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本项5分。

抽查记录,凡主管部门未定期检查的,每次扣1分。

查相关记录。

应半年一次或以企业制度规定为准。

10.4自评

25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本项25分。

① 未建立自评管理制度的扣5分。

② 未进行自评的扣15分。

③ 未提出改进计划和措施的,扣5分。

查相关资料。

自评流于形式,本项不得分。



  附件2
  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分补充条款

2 风险管理

2.2.1

重点对以下生产工艺过程、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评价:a)电解生产工艺,包括电解、氯氢处理、氯气压缩液化、盐酸合成等系统;b)生产装置开停车过程;c)电解槽拆、装过程;d)接触氯气的设备设施;e)三氯化氮产生、积聚、排放过程;f)液氯充装系统;g)氢气充装系统;h)液氯储存区;i)事故氯处理系统;j)停水、停电、停蒸汽;k)停仪表风气源;l)工艺参数偏差等。

2.5.1

确定生产场所或储存区内液氯或氯气、氢气、氯化氢、氨(作为制冷剂)等危险物质的数量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3.3.1

根据生产实际宜制定下列内容的管理制度:

a)防止三氯化氮产生、积聚、定期检测和控制管理;

b)液氯钢瓶(罐车)充装管理;

c)氢气钢瓶(罐车)充装管理;

d)液氯安全管理;

e)防强碱、强酸灼伤管理;

f)氯内含氢监测管理等。

3.4.1

应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岗位的操作规程:

a) 盐水精制,包括化学品助剂配置、一次盐水精制,离子膜工艺还包括二次盐水精制岗位;

b) 电解岗位;

c) 氯气处理岗位;

d) 氢气处理岗位;

e) 氯气压缩、液化岗位;

f) 液氯充装岗位;

g) 氢气压缩充装岗位;

h) 碱浓缩或固碱岗位;

i) 合成盐酸岗位;

j) 废气处理岗位或次氯酸钠岗位;

k) 液氯罐区;

l) 酸碱罐区;

m) 整流岗位;

n) 公用工程岗位;

o) 隔膜工艺隔膜吸附岗位;

p) 离子膜工艺淡盐水脱氯岗位;

q) 中央控制室岗位等。

5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5.1.5

a)新建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生产装置生产能力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b)建设项目应采用DCS集散控制系统和ESD紧急停车系统。

5.2.2

1)电解厂房、液氯储罐区、氯气干燥、氯气液化、液氯气化、液氯充装、氯气压缩机或鼓风机房等可能泄漏氯气的单元应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电解厂房、合成盐酸操作室、氢气压缩机或鼓风机房等可能泄漏氢气的区域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2)液氯储罐罐区围堰应满足GB 50351。

3)氢气系统设备、管线等设施设置消除静电设施,应符合HGT 20675 或SH 3097。

7)至少配备两套重型防化服、两套轻型防化服,放置在适宜的位置;配备一定数量用于从事氯气紧急作业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放置在适宜的位置。

9)应设置整流装置与氯压机或纳氏泵动力电源报警联锁装置;

应设置整流装置与氢压机或鼓风机动力电源报警联锁装置;

应设置整流装置与氯气总管压力报警联锁装置;

应设置整流装置与氢气总管压力报警联锁装置;

应设置相应的与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

10)其他:

a) 液氯储罐、计量槽、汽化器等压力容器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将压力、液位、温度报警信号传至控制室或操作室;液氯储罐氯气输入、输出管线上分别设置双切断阀。

b) 至少保留一台最大容积的空液氯储罐作为事故备用罐。

c) 液氯钢瓶充装计量器具应设置超装报警和液氯自动切断装置。

d)氢气贮罐的放空阀、安全阀和管道系统均设置放空管,放空管高度及要求应符合GB 4962。

e)氢气系统应设置自动放空安全水封及蒸汽或氮气稀释灭火设施。

f)电解厂房内的行车应配置防爆电气设施和限位器。

g)氯化氢合成炉的氯气、氢气进口管线设置紧急切断设施。

h)设置互为备用、自动切换的双回路电源;供电故障时的应急供电设施,如不间断电源、应急发电机等,满足应急时的供电需求;

i)吊装液氯钢瓶的起重机械配置双制动系统。

j)液氯储罐罐区、液氯重瓶仓库宜采用封闭式建筑物。

k)汽车罐车充装:应设置防超装和报警设施、充装管线自动切断装置;配备电子衡器,对完成充装的罐车进行充装量的计量和复检;配备超装汽车罐车卸车的设施。

5.3.7

对检验确认报废的氯气钢瓶内的氯气进行妥善处理,按照规定由相应资质的气瓶检验机构进行破坏性处理,保存记录。

5.4.1

从业人员应掌握氯气、氢气、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硫酸、盐酸、氯化钡等化学品的物性数据、活性数据、热和化学稳定性数据、腐蚀性数据、毒性信息、职业接触限值、急救和消防措施等工艺安全信息内容,并做到:

a) 禁止干燥氯气接触钛材料的设备设施;

b) 禁止氯气接触油和油脂物质;

c) 禁止用烃类或酒精清洗氯气管道;

d) 禁止使用橡胶垫作为氯气设备和管道处的连接垫料;

e) 禁止使用与氯气发生化学反应的润滑剂;

f) 禁止采用铝、锌、锡、铜、铅、镁、钽等材料的设备设施接触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溶液。

5.4.4

6)系统置换合格。其中氢气管道用氮气或其惰性气体置换,含氧量小于0.03(体积分数);

氯气吸收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4.5

还应做到:

a)停车条件得到确认;

b) 事故氯气处理单元具备接收氯气条件;

c) 氢气放空,系统通氮气置换;

装置停车后,操作人员应对需检修的设备、管线进行清洗、置换,防止清洗、置换过程中物料互串;处理合格后办理生产交付检修手续。冬季装置停车后,要采取有效防冻保温措施。

5.4.7

a)应设置防止氯气泄漏的氯气吸收装置,吸收装置保证随时处理装置开停车、正常状态和非正常状态下排放的氯气;吸收装置至少具备处理30 分钟生产装置满负荷运行产出的氯气能力;做到:

--氯气系统安全水封设施的排空口、安全阀放空管线应引至吸收装置;

――--离子膜生产工艺氯气系统设置异常情况下向吸收装置排放氯气设施;

――--有可能出现氯气泄漏的生产装置区域、液氯储罐罐区、液氯重瓶仓库,安装与吸收装置连接设施,吸入端采用非金属塑料弹性软管,并可移动,非金属塑料弹性软管的长度、直径大小与数量应根据可能泄漏的氯气量和泄漏点位置确定,保证相应区域泄漏的氯气及时被导入吸收装置。

b) 液氯钢瓶充装区域应设置液氯钢瓶泄漏紧急处理设施。

5.4.8

应严格执行氯化氢合成炉安全操作规程:

氯化氢合成炉点火前应对合成炉内气体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点火;当氯化氢合成炉内火焰熄灭时,应立刻切断进炉的氯气和氢气,并同时向氯化氢合成炉内充入氮气。

安全工艺参数应满足下列指标:

a) 进入电解槽盐水无机铵含量≤1mg/l,总铵含量≤4mg/l;

b) 氯气总管中含氢≤0.004(体积分数);

c) 氯气液化尾气中含氢≤0.04(体积分数);

d) 液氯产品纯度≥0.996(质量分数),含水≤0.0004(质量分数),三氯化氮含量≤0.00004(质量分数);

e) 液氯的充装压力≤1.1MPa;

f) 液氯钢瓶充装系数为1.25kg/L,液氯罐车充装系数为1.20kg/L;

g) 液氯储槽、计量槽、汽化器中液氯充装量不得超过容积量的80%。

5.5.4

可将下列装置及区域作为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a) 电解装置;

b) 氯气、氢气处理装置;

c) 氯气压缩、液化、充装装置;

d) 氢气压缩、充装装置;

e) 液氯储存罐区;

f) 液氯重瓶仓库等;

g) 氢气储存罐区;

h) 氢气重瓶仓库等。

5.7.3

使用固体氯化钡时,使用后的固体氯化钡包装袋应有专人负责清点、回收,并妥善处理。

6 作业安全

6.1

企业接触硫酸、盐酸的设备或管道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可燃气体浓度≤0.004(体积分数)时,办理相应动火手续,方可动火作业。

6.3.10

液氯采用汽车罐车充装时:

a)充装前应有专人对汽车罐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查验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格证书,防止汽车罐车充装过程中发生移动的有效措施,检查合格后方可充装。充装记录应完整保存;

b) 充装后应防止液氯充装管道处于满液封闭状态;

c) 充装用软管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并有试验结果记录和试验人员签字。

液氯采用钢瓶充装时:

a)液氯充装前,每班应对计量器具检查校零;

b)液氯充装前,应有专人对钢瓶进行全面检查,分析钢瓶内剩余氯气的含量,确认有无缺陷和

异常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充装;

c)充装后的液氯重瓶应复验充装量,两次称重误差不得超过充装量的1%,严禁超装。复磅时

应换人换衡器;

d)充装前的检查记录、充装操作记录、充装后复验和检查记录应完整保存;

e)液氯空瓶和充装后的重瓶应分开放置,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混放;

f)严禁将气化器中的液氯充装到液氯钢瓶内;

g)充装后的钢瓶入库前应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注明瓶号、容量、重量、充装日期等内容;

h)液氯重瓶存放期应不超过三个月;

i)液氯钢瓶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6.5.1

安全联锁系统变动相关项目时,应由生产、技术、安全、设备、仪表等专业部门共同会签,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擅自变动。联锁系统项目变动包括:

a) 联锁摘除;

b) 联锁程序的变更;

c)联锁设定值的改变。

7 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

7.1

应对氯气、氢气、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次氯酸钠、氯化钡等危险化学品建立档案。

7.3.1

应编制氯气、氢气、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盐酸、次氯酸钠等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7.6

应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告知下列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质,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a) 氯气;

b) 氢气;

c) 硫酸;

d) 盐酸或氯化氢;

e) 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

f) 次氯酸钠;

g) 氯化钡等。

8 职业危害

8.1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

a) 氯气;

b) 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

c) 硫酸;

d) 盐酸或氯化氢;

e) 隔膜工艺使用的石棉;

f) 亚硫酸钠;

g) 离子膜工艺使用的α-纤维素;

h) 氯化钡;

i) 次氯酸钠;

j) 噪声等。

8.2.2

作业场所空气中下列物质最高容许浓度不得超过下列指标:

a)氯气1mg/m3

b)氯化氢及盐酸7.5mg/m3

c) 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2mg/m3

8.2.3

应禁止在电解厂房及其他有氯气、氢气存在的建筑物内设置操作室、办公室或休息室。

8.3.1

a) 接触氯气、氯化氢操作岗位的每个操作人员应配备型号合适的滤毒罐式防毒面具,并满足每10 个操作人员备用3 套滤毒罐式防毒面具;

b) 接触酸碱操作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配备防酸碱工作服、手套、工作鞋及防护镜或防护面罩,其中电解、修电解槽操作岗位的操作人员还应配备绝缘鞋及绝缘手套;

c) 接触石棉、氯化钡和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等固体的操作人员应每人配备防尘口罩;

d) 电焊工、变配电工、维修电工,应分别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

9 事故与应急

9.5.3

氯气系统应配备六角螺帽、专用扳手、活动扳手、手锤、克丝钳、竹签、木塞、铅塞、 铁丝、铁箍、橡胶垫、瓶阀处理器、密封用带等氯气堵漏器材,应满足GB 11984。

9.6.1

应重点考虑:

a) 氯气泄漏及人员中毒;

b) 液氯系统三氯化氮超标;

c) 氢气泄漏着火、爆炸;

d) 氯中含氢超标爆炸;

e) 酸泄漏或人员灼伤;

f) 碱泄漏或人员灼伤;

g) 电解停进料盐水;

h) 停蒸汽;

i) 停水;

j) 停电;

k) 停仪表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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