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9〕20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直有关部门:

  建设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对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具有积极意义。为更好地协调解决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工作顺利开展,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黄小晶  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 组 长:
  于广洲  省委副书记

  袁荣祥  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

  陈 桦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

  苏增添  省政府副省长、福州市代市长

  成  员:
  庄稼汉  省委副秘书长

  林昌丛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戴滨辉  省军区副参谋长

  邓本元  省台办主任

  郑栅洁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小平  省财政厅厅长

  杨 彪  省外经贸厅厅长

  魏克良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林坚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刘修德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李德金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郭恒明  省旅游局局长

  张金水  省国税局局长

  吴国培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

  李 国  福州海关关长

  高玉潮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杜源生  福州市委常委 、副市长、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
  林昌丛 (兼)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
  郑栅洁(兼)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邓本元(兼) 省台办主任

  成 员:
  石建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