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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考评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考评工作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09〕311号)


各市安监局:

  经省安监局研究决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2009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为《2009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中规定的内容。

  二、工作分工

  考评共分4个考评组,具体成员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李保民、武同升、王会民,由李保民带队,负责济南、莱芜、德州、聊城、菏泽的考评工作;

  第二组:王矞、赵曰祥、陈庆学,由王矞带队,负责青岛、淄博、潍坊、日照的考评工作;

  第三组:韩会军、王海明、彭玉波,由韩会军带队,负责东营、烟台、威海、滨州的考评工作;

  第四组:赵明、付军绍、孙小丽,由赵明带队,负责枣庄、济宁、泰安、临沂的考评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考评工作自2010年1月4日开始至10日结束,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由各考评组总体掌握。请各考评组成员于1月4日上午到省安监局报到。

  (二)请各市将《考评标准》中动态考评部分的“执法宣传情况”、“实施处罚情况”分别填写附表1和附表2,并交由考评组带回。

  (三)请各考评组于1月12日前将所考评市的评分表及本组考评意见汇总后报省安监局监察总队。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安监局要积极配合考评组工作,写出自查报告,并对日常执法台帐、档案、执法文书、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备查,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确定一名考评联系人,于12月31日前报省安监局监察总队。电话(传真):0531-81792213

  (二)客观公正。各市安监局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提供和反映本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真情实况,支持和配合考评组完成考评工作。各考评组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认真负责地对所考评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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