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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用药范围(试行)》的通知


二、中药部分
分类编号药品名称
1.1解表剂
 5小儿解表口服液
 6小儿感冒颗粒
1.3清热剂
 11小儿清热利肺口服液
 12清热化湿口服液
1.5化痰、止咳、平喘剂
 18珠珀猴枣散
 20小儿咳喘灵颗粒
 21小儿肺炎散
 22小儿止咳糖浆
 23止咳枇杷颗粒
1.8扶正剂
 25婴儿消食口服液
 26婴儿健脾颗粒
1.13消导剂
 31保儿安颗粒
 32小儿增食颗粒
6.3咽喉病
 34口炎清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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