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太阳能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3、培育特色太阳能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淄博、东营、潍坊、威海等特色太阳能产业集群。依托淄博金晶、东营光伏、潍坊孚日、威海中玻光电等企业,重点发展太阳能超白玻璃、薄膜电池等特色产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壮大产业规模。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产业扶持政策。认真落实节能专项资金政策,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加大对太阳能产业化和推广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太阳能开发利用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加大对太阳能产业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长效机制。鼓励太阳能企业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银行和欧投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省太阳能产业发展。

  (二)加快产业技术进步。加快太阳能科技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实行产学研联合,加强太阳能技术创新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能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尽快掌握高纯度太阳级晶硅材料的生产技术工艺、太阳能热发电关键技术,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鼓励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与省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研发多结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推动将太阳能技术研发纳入省市科技专项,加大投入,给予重点支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太阳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提高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水平和制造能力。推进太阳能产业联盟建设,打造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太阳能品牌。

  (三)实施太阳能示范工程。以太阳能光电和光热利用为重点,组织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积极引导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参与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太阳能热水器作为建筑构件制造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扩大应用领域。支持在公益性建筑建设一体化的太阳能集热系统示范。配合实施城市光伏屋顶计划,积极扩大太阳能光伏产品在城市景观照明、路灯、信号灯方面应用,支持在机关、学校、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安装兆瓦级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对基础性太阳能示范建设项目和高新技术太阳能开发利用项目,鼓励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进行融资建设。支持德州和济南两个太阳能产业基地建设,保持国际领先优势,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全省太阳能产业发展。

  (四)加快产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和修订太阳能产品与零部件地方标准,主要包括产品性能、试验方法和能效标准以及系统的安装、设计等地方标准。建立太阳能质量保证体系。支持省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组织开展太阳能产品及零部件检测、认证工作。鼓励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及部件的质量检测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机制和产品公告推荐制度,确保产品质量,促进太阳能产业健康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