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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太阳能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推动、政策扶持的方针,以推动太阳能光热、光伏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太阳能终端产品普及应用为重点,采取自主创新、科技支撑、标准先行、示范带动、品牌培育等措施,规范和开拓太阳能产业市场,逐步实现企业规模化、产品标准化、技术自主化、市场规范化、产业聚集化,推动太阳能产业实现新突破,努力将山东打造成为太阳能产业强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产业发展与节能减排相结合。将开发利用太阳能作为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通过扩大太阳能应用范围,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节能减排政策,鼓励和支持太阳能产业发展。

  2、坚持示范带动与规模化发展相结合。通过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支持建设太阳能研发与应用示范典型,树立样板,引导产业发展。对资源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市场需求广阔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开拓市场,促进太阳能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

  3、坚持培育新兴产业与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依托成熟适用技术,带动相关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服务业和观光旅游业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尽快形成具有我省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规模优势。同时,发挥各地产业和技术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搞好功能规划,合理布局,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4、坚持推广应用与技术研发相结合。注重远近结合,既要重视先进成熟的太阳能光热利用技术研发,也要重视前景较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建立以自主创新为主的太阳能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发展体系,加快太阳能科技进步,提高创新能力,增强太阳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5、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引导相结合。通过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太阳能技术研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太阳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基础性配置作用,提高产业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到2011年,我省通过开发利用太阳能,实现替代常规能源达到300万吨标准以上,太阳能热水器年生产能力达2600万平方米,普及应用量超过3000万平方米;形成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全省太阳能光伏电池年生产能力达到500兆瓦,形成应用器件配套齐全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全省太阳能产业销售收入突破900亿元,其中,太阳能热水器行业销售收入超过550亿元,光伏应用产业超过350亿元。太阳能光伏和光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完整太阳能产业链条和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太阳能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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