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部省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合作协议浙江省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9〕18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国土资源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合作协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部省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合作协议浙江省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
陈敏尔(常务副省长)
召 集 人:
陈国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夏阿国(省农办主任)
刘亭(省发改委副主任)
郑一方(省经信委副主任)
蒋泰维(省科技厅厅长)
马光明(省监察厅厅长)
钱巨炎(省财政厅厅长)
钟关华(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
楼小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方敏(省环保厅副厅长)
周日良(省建设厅总规划师)
王德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陈川(省水利厅厅长)
孙景淼(省农业厅厅长)
楼国华(省林业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