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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三)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坚持绿色招商,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落户。推广清洁生产,逐步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企业污染源档案。加大整治违法排污力度,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或关停。加强以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为重点的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清镇发电厂、贵阳钢厂、贵州水泥厂等重点污染源的异地改造项目建设。2010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四)强化生态植被恢复治理。采取科学、有序、合理的开采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大力实施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流失、石漠化和沙石采掘场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加大交通干线绿化力度。进一步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和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的作用,强化以环城林带、“两湖一库”为重点的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到2011年全市建成区新建4个山体公园,完成营造林2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3%。

  (五)加大节能环保资金投入。调整市工业技改资金和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投向,每年用于支持高新技术、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项目的资金不低于60%。设立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创业企业发展。创新生态建设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种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和营运生态环保项目,确保环境保护投资指数高于2.0,并逐年提高。

  (六)完善节能环保相关政策。推进居民用水、煤气阶梯式计价收费,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加价收费。制定支持中水、雨水开发利用和循环用水的相关政策,环卫、绿化等市政用水逐步使用中水、雨水,洗车、洗浴、游泳等经营单位,应采用低耗水技术,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清理整顿自备水源,并逐步关闭。切实做好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和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工作。落实好国家电价调整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启动排污权交易市场,积极争取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内探索性开展碳排放交易。

  四、深入推进“六有”民生行动计划,切实解决民生热点问题

  (一)稳步提升群众安全感。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两抢一盗,保卫百姓平安”专项行动,加大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以及社会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城郊接合部、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和特种行业的管理整治。健全110扁平化指挥网格式警区防控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街面见警率。组建和充实各种形式、不同类型的群防群治队伍,着力解决楼群院落尤其是散居院落的治安防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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