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飞云江三桥南北延伸线(北延伸线瑞安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瑞安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瑞安飞云江三桥北延伸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瑞交〔2009〕179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飞云江三桥南北延伸线(北延伸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9〕139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施工图进行了初审。2009年11月9日,瑞安市交通局在杭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之后,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飞云江三桥南北延伸线(北延伸线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已经参考了初审报告意见,并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较齐全,图表规范,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按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线全长8.61公里,路基宽为48.5米,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宽18.0米(预留两车道)+左侧路缘带2×0.75米+行车道宽2×11.25米+硬路肩宽2×2.5米+土路肩宽2×0.75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桥涵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同意全线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AC-13C型+7厘米AC-20C型沥青砼结构,基层采用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32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水稳层采用骨架密实结构振动成型法设计施工。
四、本项目共有大桥106米/1座,中桥47米/1座,小桥806米/23座,涵洞36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