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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2009修改)

  备注:1.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填写须真实、清晰、完整。
  2.“经济性质”栏系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3.“经营范围”栏:客运航线应写明航线起讫和沿途停靠港(站、点);货运应填明申请经营的区域或航线以及船舶类型。
  4.“船舶性质”填写“新建”、“购买”、“光租”等。

  附件3
  客运航线、停靠点核定申请书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或名称

 

公民身份号/

营业执照编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经济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许

可证号

 

发证日期

 

船舶营业

运输证号

 

发证日期

 

经营范围

 

船舶基本情况

船  名

 

曾 用 名

 

船舶类型

 

船 籍 港

 

船体材料

 

建造年月

 

载货吨/总吨

 

客位/车位  

 

航线起止港

(站、点)

 

停靠港(站、点)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保证上述填表内容及提供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填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
  2.“经济性质”栏系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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