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村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中心试点村名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2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整合村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05 号)的要求,各市上报了试点村名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为做好试点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文化、卫生、科技、人口计生、广电、体育、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桂政办发〔2009〕205 号的要求,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组织推进和检查督促试点工作,在项目规划、审批、建设、验收、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要针对试点工作,统筹安排项目,相对集中投入项目资金,落实补助资金。
各市及试点村所属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09〕205 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试点工作。要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统筹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尽快规范地启动试点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和施工组织,按时按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培训网络,切实发挥公共设施的综合服务效能,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类活动。
附件:试点村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试点村名单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新光村,兴宁区三塘镇路东村,江南区江西镇同宁村,良庆区南晓镇派双村,横县莲塘镇新张村,隆安县城厢镇大林村。
柳州市:柳江县洛满镇露南村,柳城县社冲乡福立村,鹿寨县中渡镇长盛村,融安县大坡乡同仕村,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三合村,三江县斗江镇沙宜村。
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大埠村,临桂县会仙镇文全村,资源县车田乡龙塘村,全州县石塘镇白竹村,阳朔县福利镇枫林村,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北洞源村。
梧州市:万秀区旺甫镇鹤洞村,蝶山区夏郢镇镇安村,岑溪市归义镇荔枝村,藤县象棋镇道家村,苍梧县大坡镇育民村,蒙山县蒙山镇北楼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