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资源的10%。鼓励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二十)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支持和鼓励民营资本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二十一)分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09-2010年学习借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经验,研究探索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子,2011年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在全市逐步推开。
六、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十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市的改革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省里出台的配套文件和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三)突出重点,落实资金。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搞好三年内完成五项改革任务所需新增财政投入测算。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资金支持,鼓励多渠道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初步测算,为实现我市医改目标,2009-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新增投入16.8亿元。
(二十四)积极主动,稳步推进。五项改革是近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中央、省、市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抓好落实。重大改革措施要在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逐步推进。鼓励各地在政策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确保全市医改工作积极稳妥,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