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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四季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四季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赣安监管花炮字〔2009〕294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当前,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带药工序已经停产。各地、各级安监部门正全力以赴加强监管以确保国庆前及国庆期间安全平稳。国庆长假之后,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同时烟花爆竹行业也将进入产销旺季,安全监管任务将十分艰巨。因此,各地、各级安监部门要紧紧围绕“一条主线”,继续突出抓好“三个改善规范”、“禁钾打非”和“联动督导”,深入推进治超治改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三个打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切实做好全省四季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雨绸缪,在确保国庆烟花爆竹安全态势平稳的基础上,精心部署四季度复产验收工作

  国庆期间,虽然全省烟花爆竹带药工序已停产,但各地、各级安监部门仍要进一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紧盯严守,落实责任,务必真正落实好企业停产措施,务必确保此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平稳态势。在此基础上,对节后四季度工作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尤其节后烟花爆竹企业复产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严格按照“四个到位”(企业安全条件到位,企业安全管理到位,一线安全监管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要求,对所有拟恢复生产的企业,逐一组织排查。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已取得临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要一如既往地严格对照标准条件进行复产验收。凡“四个到位”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生产企业,节后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坚决做到条件不达标不复产,隐患不排除不复产,并应建立健全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审批台帐。

  同时,要加强员工岗前安全教育。要认真组织并严格监督企业将恢复生产前的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一律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企业其他从业人员也必须认真做好恢复生产前的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强化其安全意识。要让全体员工熟知并严格执行“九严禁”、“六杜绝”等规定以及各项安全制度规程。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节后企业在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发生一哄而上、盲目生产的现象。

  二、统筹兼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烟花爆竹企业的生产与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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