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9〕1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坡头、黄堡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50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任务,是一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为进一步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09〕49号)要求,加强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上成立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顿办,详见附件)。区县也要建立与市整顿办高效畅通的联系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围绕七项整顿任务,进一步明确整顿目标和工作时限,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整顿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二、规范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
各区县要建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于每月1日前向市整顿办报告上月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整顿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案件查处、督查和评估考核等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市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全市食品安全整顿信息。
三、加强督查和评估考核
市整顿办要加快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评估考核方案,并于2009年年底前对各区县整顿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和考核。市上每季度对各区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一次督查,由市整顿办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对各区县包干负责。对工作不重视、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区县,要重点给予指导和督办。同时,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四、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加大案件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