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关情况说明及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文件要求,省级安全监管局推荐的先进单位中,处级单位不超过20%,故我省6个先进单位名额中只推荐设区市安监局1个。
以2009年前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矿商贸企业)实施情况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2008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推荐对象要体现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的原则,各地推荐的先进个人中,处级干部不超过20%。
3.已推荐为先进单位的部门原则上不推荐先进个人。
4.推荐参评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审批表》(附件1)和《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先进事迹材料要突出重点、文字精炼,先进单位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先进个人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上述材料要内容真实,层层把关审核。
三、标兵式“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从各设区市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各选出1名推荐参加全国“标兵”评选。
四、时间要求
各设区市安监局于2009年12月1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电子信箱:zcfgc@jxsafety.gov.cn
联系电话:0791-6273179,6252004
联系人:谢澄宇、刘晓智
附件:1. 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审批表
2. 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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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隶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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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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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受过何
种 奖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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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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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 |
省级安全监管局或
煤矿安监机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安全监管总局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说明:1.“基层单位意见”栏由申报单位、市级及以下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监分局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