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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关于铜川市政银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关于铜川市政银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9〕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经委、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制定的《铜川市政银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信息通报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铜川市政银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信息通报制度
(市经委、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为了破解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瓶颈难题,有效提升聚集资金的能力,促进政银企三方的良性沟通和互动发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广泛参与、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配合”的总体思路,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三方之间有组织、有制度、有平台的信息通报制度,有效解决政府、银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达到密切政银企三方关系,搭建良好合作平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在信息通报过程中,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即: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各种通报形式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
  三、参与主体
  信息通报活动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参与对象为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是: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农发行铜川市分行、工行铜川分行、农行铜川分行、中行铜川分行、建行铜川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铜川分行、省农信社铜川办事处、人保财险铜川分公司、人寿保险铜川分公司、太保财险铜川中心支公司、太保寿险铜川中心支公司、西部证券康乐路营业部铜川服务部,还可根据通报内容适当吸收相关企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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