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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及时报送2009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及时报送2009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的通知
(赣安办字〔2009〕95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确保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及时下达,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必须在2010年1月6日前,将本省2009年生产安全各类事故数据上报给国家安监总局。为做好我省2009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认真安排,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对全年统计数据要亲自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真实、可靠。

  二、及早安排,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下发通知,及早部署,认真梳理和统计2009年以来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确保按时按质报送2009年全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三、加强统计力量。2009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各单位尽量不要安排统计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确保统计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全年事故统计工作。

  四、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与年度评先挂钩,严禁瞒报、漏报、谎报事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后果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省安监局将于2010年1月4日,对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扎口,不再补报或修改任何数据。请各单位于1月4日下午5时前,将2009年全年事故情况按附件要求传真同时发邮件至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

  联系人:徐宝英  电话:0791-6273367(传真)

  电子邮件:ajxx@jxsafety.gov.cn

  附:2009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2009年1-12月市工矿商贸(不含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总计

其中:

一次死亡3-9人

起数

(起)

死亡

(人)

起数

(起)

死亡

(人)

工矿商贸(不含煤矿)合计

    

1、金属与非金属矿

    

2、建筑施工

    

3、危险化学品

    

4、烟花爆竹

    

5、工商贸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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