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及时报送2009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的通知
(赣安办字〔2009〕95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确保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及时下达,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必须在2010年1月6日前,将本省2009年生产安全各类事故数据上报给国家安监总局。为做好我省2009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认真安排,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对全年统计数据要亲自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真实、可靠。
二、及早安排,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下发通知,及早部署,认真梳理和统计2009年以来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确保按时按质报送2009年全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三、加强统计力量。2009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各单位尽量不要安排统计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确保统计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全年事故统计工作。
四、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与年度评先挂钩,严禁瞒报、漏报、谎报事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后果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省安监局将于2010年1月4日,对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扎口,不再补报或修改任何数据。请各单位于1月4日下午5时前,将2009年全年事故情况按附件要求传真同时发邮件至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
联系人:徐宝英 电话:0791-6273367(传真)
电子邮件:ajxx@jxsafety.gov.cn
附:2009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2009年1-12月市工矿商贸(不含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 总计
| 其中:
一次死亡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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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数
(起)
| 死亡
(人)
| 起数
(起)
| 死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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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商贸(不含煤矿)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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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与非金属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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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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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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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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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商贸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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