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种畜禽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这次检查,种畜禽场软硬件建设取得明显改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烟台市对一级种畜禽场及大规模的二级种畜禽场,要求其育种资料实行电子化管理。目前,全市已有50%的种畜禽场实行了育种资料电子化管理,其中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仙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等畜牧龙头企业的种畜禽场育种资料实行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体的网络化管理,山东龙大集团PIC祖代猪场、山东海波尔原种猪场的育种资料与国内外总部共享共用。该市计划用2-3年时间,在全市全面推行种畜禽场育种资料电子化管理。
(三)种畜禽执法机构得到强化。建立畜牧执法队伍是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不断完善种畜禽执法体系。当前,我省种畜禽场较多且大小、规模不一,遍布千家万户,大部分地区未建立完善的执法服务体系,管理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畜牧执法工作力度,潍坊市组建了畜牧兽医执法支队,临朐县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县畜牧兽医执法监察大队。沂水县成立了种畜禽监督管理所,今年以来,该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200余起,执行53起,其中,罚款11起、没收液氮罐1个,奶牛细管1300支,拘留11人。二是健全执法监管责任制。沂水县、临朐县种畜禽执法管理机构先后制定了多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人员的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完善错案追究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畜禽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健全。部分种畜禽场引种证明不全,缺少应有的养殖档案,对档案填写不规范,如:配种、分娩、选育记录、饲养用药及病死畜禽处理只是场内平时简单的记录,并没有系统、规范的建档,销售种畜禽未建立销售记录、出具三证不及时。
(二)种畜禽执法监管不适应发展的要求。部分县市对辖区内的种畜禽场管理不及时,忽视日常监管,有的种畜禽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已逾期没有及时督促换证,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对《
畜牧法》及其他法规定宣传、贯彻落实不到位,理解不够透彻等,使部分种畜禽场、种公牛站在购买或出售种畜禽、奶牛、肉牛冻精细管时没有索要或出具“三证”。
(三)县与县之间种畜禽执法管理开展不平衡。突出表现在:部分县市区对种畜禽管理工作不重视,以人手少等为借口,不能按照《
畜牧法》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对种畜禽分级管理还不了解,有的越权发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