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甲流重症病例的救治准备工作。医疗机构要及早发现患者出现的重症征象,科学规范地实施病例治疗,确保各项抢救措施及时到位,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及时将县市区重症病例转入医疗救治力量较强的市州综合医院。对判定的重症病例要及早收住入院,危重病例要及时转入重症监护房抢救。省级及各市州综合医院要组建由重症医学、呼吸、感染等相关学科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治团队,对重症和危重病例采取综合治疗措施,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五、积极稳妥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第二批甲流疫苗应急接种工作,科学分配疫苗,优先保障重点人群需要,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做好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学生、教师及民航、铁路、交通等部门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的疫苗接种。各地收到疫苗后,保证两周内完成接种任务。要严格按照国家疫苗接种方案要求,掌握接种禁忌症,切实做好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快组织开展甲流疫苗的生产。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预防和救治作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医中药在甲流防治中的优势,张贴公布卫生部推荐的中药处方,配制中药汤剂,设立中药投服点,方便就诊患者的群众购买,充分发挥中药在防治甲流中的作用。各级医疗机构要指导学校、社区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服用中药预防甲流工作。
七、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
各市州、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变化及患者救治情况,严禁瞒报、谎报、迟报。各级卫生部门要密切跟踪甲型H1N1流感病毒毒力、传播力及耐药性的变化,及时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应对预案和工作方案。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继续做好动物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生猪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卫生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疫情统计口径,加强对各地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八、重视健康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倡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掌握必要的防控技能,落实通风、洗手、戴口罩等自我保护措施。按照“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要求,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报我省疫情防控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防止引起不必要恐慌,维护社会稳定。